2009年12月30日星期三

好文共赏-愚蠢在科学研究中的重要性

原作:
马丁·施瓦茨(Martin A. Schwartz)
弗吉尼亚大学卫生系统微生物系
原载自松鼠会,译者:Fima

我最近碰到一位多年未见的老朋友。我们曾同时攻读博士学位,都学习科学,只不过领域不同。她后来从研究生院退学,进入哈佛大学法学院,现在是一家大型环境组织的资深律师。聊着聊着,话题转到了她当年退学的原因上。让我非常震惊的是,她说那是因为博士学习让她觉得自己很愚蠢。每天都有这样的感觉,这样的生活持续一两年后,她决定改行。

我当初认为她是我认识的最聪明的人之一,她后来的职业发展能够证实我的观点。她和我的谈话让我感到不安。我一直在想这件事;第二天的某个时刻,我突然想明白了。科学也让我觉得自己愚蠢,只是我对此已经习以为常了。事实上,我对此已经习惯到积极寻找新机会好让自己产生愚蠢感的地步。要是没有这样的感觉,我简直不知道如何是好。我甚至认为,本来就应该这样。让我慢慢道来。

对大部分人来说,我们在高中和大学阶段喜好科学的原因之一是我们学得好。这当然不是唯一的原因——对理解物质世界的着迷以及对于发现新事物的情感需求也是部分原因。但高中和大学的科学学习就是修课,而课业出色意味着在考试中给出正确答案。如果你知道答案,你就能学好,并且觉得自己挺聪明。

攻读博士时情况却完全不同了,你必须要做一个研究项目。对我来说,那是一个非常令人生畏的任务。我要怎样设计问题才能导致重要的发现;怎样设计和解释一个实验才能使其结论完全令人信服;怎样预见到困难并设法绕开,或者,如果绕不开的话,怎样解决它们?我的博士研究项目某种程度上属于跨领域课题,有一段时间,我一遇到问题,就跑去纠缠我们系里相关领域专家级的老师们。我还记得有一天,亨利·陶布(Henry Taube)(他两年后获得了诺贝尔奖)告诉我,他不知道怎样解决我在他的专业领域碰到的问题。我当时是一个三年级研究生,我觉得保守估计,陶布知道的比我要多一千倍。如果他不知道答案,那就没人知道了。

这就是我恍然大悟的时刻:没人知道。这就是为什么它是一个研究问题。而且,作为我的研究问题,得由我来解决。在我意识到了这个事实后,我在一两天后就解决了这个问题。(它事实上不怎么难;我只需要做些尝试罢了。)我从中获得的关键一课就是:我所不知道的事物的范围何止是广袤,它简直无边无际。这样的觉醒非但不令我沮丧,反而让我如释重负。如果我们的无知没有边际,那我们唯一可能的做法就是尽最大的努力去应付。

我觉得我们的博士培养项目本应为学生提供应有的帮助,但是在两方面有所欠缺。第一,我觉得我们没有让学生明白做研究有多么难,而做重要的研究又是如何难上加难。那可比修一些要求严苛的课程难多了。其难点在于做研究是沉浸到未知之中。我们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在得到答案或结果之前,我们无法确定自己是否在提出正确的问题,或者是否在做正确的试验。诚然,对研究经费和顶级刊物发表机会的竞争增加了搞科研的难度,但除此之外,做重要的研究在本质上就很难,不断变化的院系或国家政策并不会减少这种固有的难度。

第二,我们在教导学生如何蠢得有成效方面做得还不够好,也就是说,应当让学生明白,如果我们不觉得愚蠢,那说明我们并没有真的在努力。我说的不是“相对愚蠢”——那种班上其他学生认真阅读材料、思考并且在考试中得优而你没做到的情况。我说的也不是那些本来挺聪明,却在和他们天赋不相符的领域工作的人。科学涉及到直面我们的“绝对愚蠢”。这种愚蠢是客观存在的事实,是我们在努力向着未知推进过程中所固有的。教师委员会步步紧逼,直到学生开始给出错误的答案,或者干脆放弃,直接说“我不知道”,像这样的预备考试和学位考试的思路才是正确的。考试的意义并不在于考查学生是否能答对所有的问题,如果他们真的都答对了,那意味着他们的老师才是没通过考试的人。考试的目的是找出学生的弱点,一方面考查学生在哪些方面还需要付出努力,一方面考验学生掌握的知识是否能够让他们在足够高的层面上才出现失败,从而说明他们已经有能力开展一个研究项目。

有成效的愚蠢意味着主动选择无知。对于重要问题的关注将我们置于无知的尴尬境地。科学的一个美妙之处在于,它允许我们跌跌撞撞,不时出些差错,不过只要我们每次都学到点儿东西,就会觉得好的不得了。毫无疑问,这对于那些习惯于总是答对问题的学生们来说可能难以适应。毫无疑问,合理的自信和情感韧性会有帮助,但我认为,科学教育应当付出更多的努力来帮助学生们实现一个非常大的转变:从学习别人已经发现的转向自己去发现。我们对于愚蠢越是觉得自在,我们对未知领域的探索就越深入,我们就越有可能做出重大的发现。

2009年7月1日星期三

zt 千万不要把灯泡放进嘴里 试验者2

真的有人前仆后继——


甲:刚刚试验了

的确拿不出,浪费一个灯泡………… 和一个安全套 —— 我用安全套套住灯泡才塞进嘴里的,想防止受伤。献身的多彻底呀!呜呜呜……

你们不能想象,我是怎么打碎灯泡的,因为放进去以后就没法在侧面打碎了,我试着塞了螺丝刀进去,没有行程,没有加速度能够打碎,后来我含着灯泡,用灯泡屁股在厨房洗手池上拍才拍开,还好没有完全刺烂嘴巴,但还是划伤了,NND,写到这里我才想到嘴里好像有很重要的血管,早知道就不试验了,还好只是破一点点。

手被灯泡底座上面的小玻璃碴弄破一点也不严重,灯泡爆炸的时候声音大到头晕,我眼珠子都快出来了。

另外有一个意外的结论,路边贩卖机里出售的安全套非常厚实,装灯泡非常安全,早知道套两个,就不会弄破嘴了,不过还有,就是味道太难闻了。

鉴定完毕,大家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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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上次家里换坏掉灯泡时,我也拿着一个换下来的思考了半天,但没有勇气往里面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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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俺改进了方法,重新做了个"把灯泡放进嘴中"的试验!

这个试验是要证明:灯泡放进口中之后会被卡住,俺想,那么换成和灯泡形状大小一样的东西也可以。俺从电影特技中用糖胶玻璃代替真玻璃中得到启发,开始把替代材料定为"冰糖",后来又想到这冰糖也够硬的,俺又换成了"腊"。

试验材料如下:

安全套1只(俺怕装不进灯泡,买了只特大号的,当时那药店MM的眼神好奇怪),蜡烛10支,40w灯泡2个(一用一备),不锈钢饭盒1个,漏斗1个,脸盆1个,水果刀1把。

试验过程:

一、准备阶段:

1、俺把一个40瓦的灯泡(100瓦的太大了,老子的嘴不够大)的金属部分小心敲掉,取出灯丝,放一边备用。脸盆装上自来水放一边备用。

2、再把蜡烛放在不锈钢饭盒里,架煤气炉上熔化。熔化后把烛芯捡出。

3、把蜡烛溶液倒进灯泡,放脸盆里冷却。溶液半凝结时,用几根筷子小心的伸进去,插入灯泡2/3深即可(不要与灯泡接触)。溶液凝结差不多,还有点软的时候,再取出筷子。

4、蜡烛溶液完全凝结后,再小心敲掉玻璃。敲玻璃时,最好用块布包住。记住把玻璃碴清理干净。

5、这时,一个灯泡形状的,尾部有孔的"蜡灯"出现了!!

6、别急,还有最后一步工作。把水果刀放火上烤热,从"蜡灯"尾部伸进去,小心地把孔扩大,俺把"蜡灯"的壁厚削到10~15mm左右。把"蜡灯"装进安全套,OK,成品完成,开始试验了!

二、试验阶段:

1、俺怀着"风萧萧兮易水寒"的心情,把"蜡灯"放进嘴里,的确很容易。

2、果然拿不出来了!!!尽管俺把嘴张得最大,还是拿不出来,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因为是"蜡灯",又有充分准备,俺心里也不是很急。的确证明了"把灯泡放进口中会被卡住"的论点!!

3、记得前面准备的漏斗吗?这时就派上用场了,把漏斗插入"蜡灯"的尾部,再把准备的开水(不要太烫的,有60度左右就差不多了,就是用来烫脚的温度),仰着头倒进去。

4、虽然是准备充分,但是俺就像只喝水的鹳鸟一样,仰着头傻站在厨房等蜡软化,呜呜呜呜呜呜呜呜。

几分钟后,俺成功完成试验,虽然没有受伤,但是舌头痛得很,脖子都酸了。

试验结论:"把灯泡放进口中的确会被卡住!!!"

为什么呢?

俺感觉到,俺在使劲张嘴的时候,舌头会向上顶,口腔会向里面收缩。而放进去的灯泡会撑大口腔,压迫舌头,使得张嘴的动作无法做到最大。所以,灯泡完整地放进口中去虽然没问题,但是要完整地取出来是不可能的!!!!除非您的生理结构异于常人。

忠告:绝对不要把灯泡放进口中!!!!!

最后结算:

蜡烛溶液还剩大半,可能4只蜡烛就够了,浪费啊;安全套、40w灯泡各消耗一只;开水2杯。其他的都还可以继续使用。

蜡烛0.4元/只X10=4元,安全套1元,40w灯泡1元,燃料和水不到1元。总共耗费RMB7元不到。不算俺的人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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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看了这几天的灯泡贴,太感动了,太震撼了,诸位为了科学,真是前仆后继,个个智勇双全……中国有救了,中国有救了…………

在大家的鼓励下,俺下定决心做个实验,是不是真的不能把灯泡放到嘴里?

回家路上,想着以防万一、前车之鉴,咱先买了一个250瓦的灯泡试验,这直径能不能放入嘴中,确定之后,俺就直奔水果摊,对比着买了一个直径差不多大的鸭梨,回家之后,俺先将鸭梨削皮之后,然后,做在沙发上,扬脖准备将鸭梨放入嘴中,老婆直问,你要干吗?你要吃梨不会一口一口吃?儿子在边上直说,买了鸭梨也不给我吃,我很严肃地说,“我在做科学实验!!!不要捣乱”,老婆说”你疯了”,儿子说”我要看”!!!

……看吧……

然后,将鸭梨大头冲下放入嘴中,发现真的拿不出来了!张大嘴巴!再张!还是拿不出来,发现塞了鸭梨之后,嘴巴不能张得像放鸭梨之前那么大了,口水、梨汁直望喉咙里面灌,呛得我都快受不了啦,去了厕所头冲下!哈喇子混合着梨汁顺着牙齿往下直淌……

老婆见状问我,你赶紧把梨掏出来呀!!我……我能掏出来么!老婆还一个劲的问我怎么办呀!你倒是说话呀!我能说话么!我用手指着嘴里的鸭梨一边呜呜哑哑的,唉!老婆,还在问你怎么了??

还是儿子聪明,在边上喊着,爸爸不能说话了吧!给你纸和笔……我写了几个字"帮我把鸭梨弄出来……"老婆一边说着怎么弄呀!一边伸手拉着梨把往外拽,拽了一下梨把就断了!这下子完了!……

我想起了电影《一条叫汪达的鱼》那里面杀手,就是先把人捆住,然后往嘴里塞一个苹果!然后往鼻孔放两根薯条,当时还纳闷呢!现在全理解了!还好我还没被捆住,鼻子还可以吸气……

最后,还是老婆厉害!!用小勺一块一块的刮那个梨……才把我解脱出来 ……

老婆说,你瞧你傻不傻,做这种试验!儿子接了一句,傻瓜爸爸!

(我决定,这小子的这星期的麦当劳+玩具取消)

同志们哪!千万不要随便往嘴里放东西!哪怕是吃鸡腿的时候也要横着咬不要竖着放嘴里!……

唉!!不相信科学是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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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今天又把这帖子看了一遍,忽然看到楼主提到不要把鸡腿竖着放进嘴里。楼主用梨做实验,梨柄一拉就断了,这鸡腿中有有一条大骨头,肉也软,用鸡腿做试验不是更好?

我刚想去买一条鸡腿,意外发现家里还有个大芒果,芒果不也是软硬兼备,还有个大核。

于是把芒果削成梨型,塞到嘴里……

果然,取出比较困难,口腔无法动,舌头被迫向后,还不住流口水。

因为芒果比较软,很容易就拿出来了。

结论:前人结论属实,以后吃桃子都要小心了!我现在见到梨,还真有点肃然起敬了!

2009年6月23日星期二

一2009年高考满分作文

站在黄花岗陵园的门口

  清宣统三年三月二十九日(西元一九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广州起义暴发。起义之军百二十人持枪械攻入广州督府衙门,两广总督张鸣歧闻风而逃。然义军终因寡不敌众,数百清军围之,起义军多战死。旋革命党人潘达微见而怜之,收烈士之骸,止得七十二具,葬于白云山麓之黄花岗。九十七年之后,时值腊月,会天大雪,余滞于广州,遂至黄花岗七十二烈士之陵。止于其门,百感并至,赋诗一首,诗曰:
  赤焰难明赤县天,百年群魔舞翩跹。国土已破何人见,金瓯早缺有谁怜?
  皇祚不复天威去,天朝迷梦化为烟。五口通商香港失,断鸿声中夷舰现。
  圆明园中尽烈火,太和殿里无君颜。水师已覆巨舰沉,黄海之水腥且咸。
  春帆楼上条约订,马关之约逆臣签。大沽台上炮声隆,将士陈尸国门前。
  新鬼啾啾旧鬼哭,京洼难日见炊烟。宣战诏书何处寻?言说帝后西秋狝。
  辛丑条约庚子恨,落日秋风哭宝剑。六十年来伤国步,八千里外吊民残。
  空向长河咒逝川,不尽国愁在斯年。四万万人齐下泪,天涯何处是神州?
  民穷国敝割土地,偿银赔款年复年。可怜越女夜夜哭,半国殖民半封建。
  檀香山上聚义士,兴中会中复青天。烈火已燃锤与镰,今将炮火灭清廷。
  枪声惊破五羊城,英雄无惧挥宝剑。提携玉泉为国死,何得英名在人间。
  悲歌一曲从天落,壮士不再歌易水。晓见江山有炊烟,烈士之魂已沉泉。
  人生百年能几何,荒草斜阳土坯间。白云片片魂悠悠,黄花遍野使人愁。
  义军已覆化碧土,留得精神载史书。黄花岗上土一抔,埋没荒烟蔓草间。
  起事何知一死难,的卢青骢劳鞍鞯。青天白日满地红,镶开碑上覆墓间。
  行人往往悲旧事,含愤长忆孙逸仙。无量头颅无量血,可怜换得假共和。
  皇冠已覆君前落,不见人间少帝制。百越之人总不忘,秋风秋雨湿黄花。
  愁看长江东逝去,却有青史映君前。莫悲往事愤钩沉,但看祖国焕新颜。
  沧桑浮沉忆浮生,吾辈发奋应向前。岁月如潮歌似梦,百年弹指一挥间。
  红尘梦里忆壮举,烈士陵前有愧颜。吾侪不曾历战火,无复见此漫硝烟。
  和平岁月忆往事,史海沧茫不亲见。今春南岭雪满天,雪映梅花忠魂骨。
  碧血横飞四塞惊,草木含情风云悲。只因烈士血如海,才使日月换新天。
  英雄何只黄花岗,无数忠魂红旗间。百兆国子怀先辈,万里江山动后人。
  召公甘为社稷死,感君总能多奉献。至今天下传英名,不使君没蔓草间。
  今之河山多锦绣,不复沉沦如从前。工厂遍地多铁马,信息时代在眼前。
  民众康乐少悲苦,难以再见愁容颜。吾今立于陵门口,思绪纷飞感万千。
  聊诌一诗悼君魂,勿怪字拙人不见。
  后记:今日之生活,皆先辈流血而成,今中国多烈士之陵,何止黄花岗耶?然吾平生只至黄花岗,愧矣。今年之秋,料黄花岗之黄花,应于秋风之中透香中华乎?